各相关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达到退学条件的李小冬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该生退学处理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李小冬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48637
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9-12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