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院:
依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处理”、“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学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王若云等2名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王若云等2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5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该2名学生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48637
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9-12周)
教务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