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退学处理”,“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应予以退学处理”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樊祥伟等3名达到退学条件的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樊祥伟等3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该3名学生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533-2348637,13583396915
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13-16周)
教务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