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穆鸿章等11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日期:2018-03-21 15:52:30 浏览:

各相关系(院):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或累计旷课50学时及以上者,应予以退学”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穆鸿章等11名达到退学条件的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穆鸿章等11名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8322日至20183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注销该11名学生学籍,做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人:毕瀚文

联系电话:0533-2348637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自动退学学生名单(一)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