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6级大专生《形势与政策》课开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1-10-18 08:52:58 浏览:

关于做好2006级大专生《形势与政策》课开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及《中共淄博职业学院委员会2006年工作意见》,联系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06级大专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开设意见。
一、《形势与政策》课的有关说明
1、《形势与政策》课为必修课,本学期2006大专生为16课时,计1学分。上课时段从第8周至16周,周2学时。
2、授课与组织形式
各系为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具体组织部门,为了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引导性、权威性和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学院鼓励各系对2006级大专生《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进行改革,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教学形式可采用课堂授课、主题班会、讲座、听报告、音像、网络、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学习形式;教学内容包括必修部分和自选部分,必修部分由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政法教研室)负责制订授课内容和课时,自选部分由各系负责制订计划;授课教师以各系党支部书记、政治辅导员和政法教研室教师为主,另可聘其他人员进行授课或讲座。
3、考核办法:各系可根据上课内容采用开卷、论文、作业等灵活考试方式。
4、成绩评定: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期末考试后报教务处,学生总评成绩不合格者须在下一学期进行补考。
二、加强领导,健全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管理体制
我院把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形势与政策课作为重点课程加强建设,纳入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由教务科研处和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具体组织,宣传统战部和学生处等部门参加。
三、各有关部门职责及有关要求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涉及面广、难度大,是一次全新的探索。为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于本周五(10日20日)完成必修部分授课内容的选取,并明确必修部分的学时数,通过办公平台发教务处和各系相关人员邮箱。
2、各系于10月25日前完成本系学生《形势与政策》开课的具体安排,并通过办公平台发教务处和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白坤海和杨俭修邮箱。各系开课安排要包括上课时间、上课地点、上课内容和授课方式(课堂授课要注明授课教师)。
3、教务处要于10月27日前公布我院本学期《形式与政策》开课安排,并负责工作协调和教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4、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是《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指导部门,要做好本系有关教师的培训,并安排专业教师到各系挂靠,挂靠人员名单报教务处白坤海邮箱。

教务处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