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全院性选修课学生选课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1-10-18 08:53:54 浏览:

关于做好全院性选修课学生选课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性选修课开课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本系专业特点,积极发动教师申报全院性选修课。电子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生物工程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物业管理与消防技术系、音乐表演系和学生处10个部门共报送11门选修课。经审核,各课程符合选修要求,能够达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强化专业培养目标等要求。本学期确定《市场营销学》等11门课程为我院学生本学期全院性选修课,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范围
2006级机械与汽车工程系全部大专生和其他系2006级对口学生。
二、授课时间安排
1、本学期授课第5周开始,14周结束,其中五一放假一周。每门课共计16--18课时。
2、上课时间:周二下午5、6节。
三、网上选课办法
1、上网查看课程介绍:
学生在我院范围内(包括新校区和分院)进入校园网(www.zbvc.cn),点击教务管理系统,输入学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公共选修课简介”菜单,查看全院性选修课程信息。
2、上网选课办法:
点击“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菜单,在窗口左边点击“理工类”和“文史类”,查看可以选取的课程,其中理工类包括4门课程,文史类7门课程,共11门课程。每生限选一门,在你需要选择的课程后“第一志愿”栏打“√”,再选择提交即可。
其它栏目如“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申请加开班”、“预订教材”等不必进行选择。
3、密码修改及初始化办法:
为了避免选课后的信息被别人恶意修改,请同学们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如忘记修改后的新密码,可到各系综合教学科进行密码的初始化。
四、选课注意事项
1、根据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选修课成绩将纳入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2、各系负责指导学生的选课工作,每名学生限选一门全院性选修课。学生修读选修课程,不能是本专业的必修课程。各专业的开设课程请查看2006级人才培养方案。
3、学院不再统一组织选课,各系学生可在业务时间通过自由上机或其他方式进行选课。
4、选课时间为:2007年4月3日至4月8日。选课采用时间优先制原则,如一门课选课人数已经到达设定人数,其他同学不能再选择该课程。

教务科研处

二OO七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