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09级高职新生专业调整实施方案

作者: 日期:2011-10-18 08:59:30 浏览:

新生专业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充分合理利用各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及家长的专业志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专业调整限制条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专业调整领导小组:

组长:秦志昌

副组长:姜义林、孙晓东

成员:高振忠、窦乐江、李好科、谢宜刚、赵衍质、各系(院)主任

2专业调整办公室设在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窦乐江任办公室主任,谢宜刚任副主任。

二、专业调整范围

2009级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学生。

三、专业调整规定

(一)限制性规定
下列情况不得调整专业:
1
、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限制性规定范围内的(见附件1);
2
、中外合作班跨专业调整的。
(二)许可性规定
1
、放开本系相近专业范围内的专业调整。调整后各专业不得低于控制人数,原则上普通类专业不得低于40人,中外、艺术类专业不得低于30人。

2、控制跨系的专业调整。在拟转入专业资源许可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转入系审核同意、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整专业。

四、专业调整程序

1、学生个人向转出系或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北区主楼927室)、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西区办公楼105室)领取并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

2、转入系主任审核签字;

3、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审核,公布专业调整名单。

五、专业调整时间安排及要求

191日,各系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本系各专业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电子稿),连同各专业实际报到人数,报相关部门。原淄博职业学院各系报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刘心怡(北区主楼927室,联系电话2828637)。原科技职业学院各系报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宋传国(西区办公楼105室,联系电话2571018)。

2935日,学生个人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交转入系主任审核签字。

395日前,招生办公室向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学生情况信息;

496日下午500前,各转入系汇总情况,将《专业调整申请表》连同“专业调整信息表”(电子稿)分别报送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刘心怡、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宋传国。

597——9日,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
6
911日,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向各系(院)反馈山东省教育厅对我院专业调整批复结果。

7913日,学生处、各系(院)组织学生全面完成专业调整。
专业调整工作过程中,各系(院)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让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要加强领导和统筹,严格执行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各专业学生的专业调整信息登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向学生收取与专业调整相关的费用。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调整一次专业。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工作的限制条件
 2、专业调整申请表
3
、专业调整信息表

4、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


专业调整领导小组 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工作的限制条件

考生科类

专一理

艺术文美术

艺术文音乐

专二文

专二理

对口

专一理

不需调

不能调

不能调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可调

不可调

艺术文美术

不可调

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艺术文-音乐

不可调

不可调

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专二文

不可调

有美术合格证者可调

有音乐类合格证者可调

可调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不可调

专二理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可调

不可调

对口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不可调

同类别

内可调

ZBVC-7.5-JWC-RA011

附件2:专业调整申请表

淄博职业学院2009级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高考分数

 

高考志愿表所填第一志愿专业

录取专业

及科类

专业

 

申请调入专业及科类

专业

 

科类

 

科类

 

申请调整专业理由:

学生本人签字:

转入系意见:

系盖章并主任签字:

学院意见:

注明:

1、“科类”栏填写文科、理科、艺术或对口。

2、此表一式一份,一份留存各转入系(院),一份于96日前由转入系(院)汇总送交教务科研处。

附件3:专业调整信息表
系(院): 转入专业: 
序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高考分数科类转出系转出专业 高考第一志愿专业 备注
          
          
          
          

附件4 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
系(院):  
序号专业名称教育教学人员数最大学生规模数现有学生总人数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