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专业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的工作。为充分合理利用各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学生及家长的专业志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专业调整限制条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专业调整领导小组: 组长:秦志昌 副组长:姜义林、孙晓东 成员:高振忠、窦乐江、李好科、谢宜刚、赵衍质、各系(院)主任 2、专业调整办公室设在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窦乐江任办公室主任,谢宜刚任副主任。 二、专业调整范围 2009级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学生。 三、专业调整规定 (一)限制性规定 下列情况不得调整专业: 1、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限制性规定范围内的(见附件1); 2、中外合作班跨专业调整的。 (二)许可性规定 1、放开本系相近专业范围内的专业调整。调整后各专业不得低于控制人数,原则上普通类专业不得低于40人,中外、艺术类专业不得低于30人。 2、控制跨系的专业调整。在拟转入专业资源许可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转入系审核同意、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整专业。 四、专业调整程序 1、学生个人向转出系或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北区主楼927室)、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西区办公楼105室)领取并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 2、转入系主任审核签字; 3、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审核,公布专业调整名单。 五、专业调整时间安排及要求 1、9月1日,各系根据自身资源条件,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编制本系各专业 “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电子稿),连同各专业实际报到人数,报相关部门。原淄博职业学院各系报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刘心怡(北区主楼927室,联系电话2828637)。原科技职业学院各系报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宋传国(西区办公楼105室,联系电话2571018)。 2、9月3—5日,学生个人填写《专业调整申请表》、交转入系主任审核签字。 3、9月5日前,招生办公室向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学生情况信息; 4、9月6日下午5:00前,各转入系汇总情况,将《专业调整申请表》连同“专业调整信息表”(电子稿)分别报送原淄博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刘心怡、原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宋传国。 5、9月7——9日,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 6、9月11日,专业调整领导小组向各系(院)反馈山东省教育厅对我院专业调整批复结果。 7、9月13日,学生处、各系(院)组织学生全面完成专业调整。 在专业调整工作过程中,各系(院)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让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要加强领导和统筹,严格执行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各专业学生的专业调整信息登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向学生收取与专业调整相关的费用。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调整一次专业。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工作的限制条件 2、专业调整申请表 3、专业调整信息表 4、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
专业调整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工作的限制条件 考生科类 | 专一理 | 艺术文美术 | 艺术文音乐 | 专二文 | 专二理 | 对口 | 专一理 | 不需调 | 不能调 | 不能调 |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 可调 | 不可调 | 艺术文美术 | 不可调 | 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艺术文-音乐 | 不可调 | 不可调 | 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专二文 | 不可调 | 有美术合格证者可调 | 有音乐类合格证者可调 | 可调 |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 不可调 | 专二理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可调文理兼收专业 | 可调 | 不可调 | 对口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不可调 | 同类别 内可调 |
ZBVC-7.5-JWC-RA011 附件2:专业调整申请表 淄博职业学院2009级新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准考证号 | | 高考分数 | | 高考志愿表所填第一志愿专业 | | 录取专业 及科类 | 专业 | | 申请调入专业及科类 | 专业 | | 科类 | | 科类 | | 申请调整专业理由: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转入系意见: 系盖章并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 注明: 1、“科类”栏填写文科、理科、艺术或对口。 2、此表一式一份,一份留存各转入系(院),一份于9月6日前由转入系(院)汇总送交教务科研处。 | | | | | | | | | | | |
附件3:专业调整信息表 | 系(院): | | 转入专业: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高考分数 | 科类 | 转出系 | 转出专业 | 高考第一志愿专业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许可学生总规模情况表 | 系(院):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教育教学人员数 | 最大学生规模数 | 现有学生总人数 | | | | | | | | | | |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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