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管理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进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暨2017年度新进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10-09 16:14:22 浏览:

各系(院、部):

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新进专任教师培养工作总结,并开展2017年度新进专任教师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新进教师培养工作总结

根据学院要求,2016年新进专任教师的培养时间为2016-2017学年。现已经培养期满,请相关系(院、部)做好对2016年新进教师的评价及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新进教师及其指导教师完成《新教师培养档案》的填写,10月16日下班前请将《新教师培养档案》纸质稿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教务处师资科(北区立德楼910)。

二、2017年度新进教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对象与时间

1.培养对象:2017年新进专任教师

2.培养时间:2017-2018学年

(二)培养目标

通过培养,使新进教师在较短时间熟悉各教学环节,掌握高职教学规律,完善与专业人才培养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锻炼过硬的教学基本功和娴熟的教学技能,能够独立、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在此基础上,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加强实践操作技能,全面提升双师素质。

(三)培养内容

1.专业教学能力

(1)专业认知:学习并掌握任教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发展概况。

(2)教学环节:熟悉并能够做好学情分析、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学生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

(3)教学基本功:学习并掌握课堂教学基本能力,包括组织教学能力、处理教材能力、表达能力和灵活应变等能力。

2.专业实践应用能力

学习并掌握本专业人才培养所需要的专业实践应用能力。

3.教科研能力

 学习并掌握课堂教学研究、论文撰写等教科研能力。

4.学生管理能力

学习并掌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和方法。

(四)培养方式

1.为新进教师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是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全面负责新教师培养指导工作;

2.安排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3.每学期听课(主讲课程及相关课程)2门以上,每门课听课至少10课时;

4.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教学工作;

5.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专业研讨课,本学年第二学期举行汇报课一次;

6.无实践工作经历者,要安排到本专业实验(训)室(基地)进行锻炼,承担兼职实习指导教师或实验员工作,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7.安排参与教科研活动,承担相关教科研任务;

8.安排承担导师工作,参与学生教育,积极完成学生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部)认真部署新进教师培养工作,要求指导教师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与新教师一起研究制定新教师培训计划;

(2)安排新教师随堂听课,不少于10课时;

(3)指导新教师拟定授课计划和教案;

(4)每学期听新教师课至少10课时,评课至少5次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检查新教师教案及听课情况;

(6)组织指导新教师汇报课;

(7)指导新教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8)指导新进教师参加教科研活动,为新进教师创造教科研机会;

(9)每学期对新教师做出书面评价。

2.请各系(院、部)为新进教师建立《新教师培养档案》(附件),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在10月16日下班前发教务处胡金芳邮箱。

3.教务处汇总各系(院、部)提报的《新教师培养档案》,做好备案工作;根据各系(院、部)制订的新教师培养计划,做好相关指导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对新教师的培养情况和教学能力进行随机跟踪检查。

4.请各系(院、部)于第二学期组织新教师汇报课,进行评定总结,并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5.新进教师培训期满的,由各系(院、部)负责组织新教师进行个人总结,同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新教师予以定性评价,完成《新教师培养档案》的填写,并报教务处备案。

6.凡被聘任为指导教师,由各系(院、部)根据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新教师培养的效果对指导教师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价,作为教师业务评估考核内容之一,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淄博职业学院新教师培养档案

教务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