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7-03-28 10:17:46 浏览:

各系(院):

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1.开课基本情况

本学期共开设公共选修课91门次,其中北校区开设30门、可提供2820个选修学位,南校区开设34门、可提供3000个选修学位,西校区开设27门、可提供2275个选修学位。

2.授课时间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第7周--第14周。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

二、选课范围

1.2015级、2016级公共选修课低于4个学分的大专生;

2.五年一贯制学生不需选课。

三、选课原则

1.鉴于本学期课程设置数量有限、2015级学生面临顶岗实习等因素,2015级大专生优先选课,但选课门数不得超过2门;2016级学生选课不超过1门。

2.选课结束后如尚有空余学位,可由2016级学生根据需求进行补选。

3.学生不跨校区选课;

4.所选课程上课时间不能与本学期必修课上课时间冲突;

5.不能选修与已修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四、选课办法

1.选课办法

学生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http://jw.zbvc.cn/zbvcxk/,进入选课须知页面。在认真阅读选课须知后,根据所在的校区点击下方的选课网址,即跳转到选课系统的页面,再输入学号和密码后进入系统进行选课。点击“显示选课课程”按钮,可看到课程信息。

2.选课时间安排

(1)2015级选课时间:3月30日15:30至3月31日13:00;

(2)2016级选课时间

南校区:3月31日15:30至4月2日13:00

北校区:3月31日16:00至4月2日13:30

西校区:3月31日16:00至4月2日13:30

(3)2016级学生补选时间:4月6日15:30至4月7日13:00

3.注意事项

(1)选修课以网上所选名单为准,学生不可擅自更改课程。

(2)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将对选课结果进行统计,如因系统问题无法选课的或所选课程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教务处将组织补选。

(3)如果学生选修与已修或在修课程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将影响学生主修课程的成绩录入,教务处已经发现将进行删除,学生将失去一次选课机会。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系(院)组织学生查询个人选修课学分后进行选课。选课前,请各系(院)提醒学生阅读选课条件(如专业要求等),以免因无法达到选课要求,放弃所选课程,而失去一次选课机会。

2.请各部门安排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组织学生参考专业要求选课。

3.因本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开设学位有限,今年学院将申请采购网络选修课,未选上课的学生可以在后期通过网络选修课取得选修课学分,请各系(院)为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关注平台通知。

4.选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张秋凤老师。

电话:2348624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院公共选修课课程设置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