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8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面试通知

作者: 日期:2018-04-16 09:12:05 浏览:

有关考生:

按照《2018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应聘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报到时间:2018年4月14日上午 6:50。

2.面试地点:淄博市联通路西首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立德楼10楼(从立德楼西侧上电梯)。集合地点为立德楼10楼1014室。

三、面试形式

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在阅题室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测评成绩由考官根据应试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面试评分标准当场评判并公布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开始前先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其中对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证件未带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服从评判,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4.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规定,一律不得携带和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6.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7.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宣布成绩后,统一领取自己物品离开考点。休息期间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更不得向未接触面试题的人员透露面试题,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8.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博职业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zbvc.edu.cn/)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六、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过程由市纪委和淄博职业学院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市人社局负责相关指导。

监督电话:05332828608

咨询电话:05332348010

未尽事宜按《2018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须知

淄博职业学院

2018年4月11日